自动化外协大量存在违法分包转包,原因是没有劳务派遣资质,但是却是在做劳务派遣的活(自动化外协就是在做劳务派遣),这就是超范围经营,只要追究就是最大的风险,属于违法分包,外协公司属于违法转包,那产生工伤将如何判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例如,在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中,某工业设备安装公司将承建的某工程项目中的管架劳务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宋某,宋某又转包给王某,汪某受王某雇佣在该工程工地工作时受伤。法院经审理认为,汪某有权要求某工业设备安装公司参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根据该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对外经营,其聘用的人员因工伤亡的,被挂靠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需要注意的是,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后,有权向相关组织、单位和个人追偿。
劳动者在遇到此类情况时,应注意及时进行工伤认定,保留工伤事故的相关证据材料,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用工单位也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避免违法转包、分包工程项目,依法妥善解决工伤事故,承担相应的责任。
企业采用外包,外协,临时性的技工已经成为趋势,但是风险也是需要企业引起重视的,蓝英让企业用工更合规。
